(十八)实施重点示范引导。一是政府采购电子商务示范。制订政府采购电子商务标准规范,健全政府采购信用评估制度,逐步形成统一的政府采购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二是公共电子商务服务示范。支持面向行业并具有一定规模的电子商务运营企业,建设第三方供应链管理服务平台,发展行业公共信息服务,推进企业间电子商务应用;三是移动电子商务示范。鼓励基础电信运营商、电信增值业务服务商、内容服务提供商和金融服务机构相互协作,建设移动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探索面向不同层次消费者的新型服务模式;四是物流公共信息服务示范。建设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为社会提供物流供需信息发布、服务交易、过程优化与跟踪等服务,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五是税务电子政务服务示范。建设网上办税服务平台,积极推行网上纳税申报和电子缴税服务。
四、保障措施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组织保障体系和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目标任务。省电子商务工作指导协调小组要在制定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政策、法规、标准、项目审理等方面更多地发挥作用,协调发展电子商务中的重大问题。省发改委、经贸委以及财政、金融、科技、信息产业、通信管理、外经贸、工商、公安、海关、质监、税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建立互相联动的工作机制,促进我省电子商务发展。各设区市要紧密结合地方实际,研究制定促进本地区电子商务规范发展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建立电子商务应用绩效调研机制和重点企业联系机制,加强对电子商务企业的促进扶持、规范和引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十)实行政策扶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有关扶持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建立健全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研究制定促进电信业、金融业与电子商务相关企业互相支持、协同发展的相关政策,为电子商务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发挥政府投入的带动引导作用,“十一五”期间,每年安排一定的财政性资金扶持建设电子商务重点应用示范项目。
(二十一)贯彻电子商务法规和标准。针对信息技术手段与传统流通方式相结合的新形势、新特点、新问题,推动《电子签名法》、《合同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商务部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商务部关于促进电子商务规范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措施在电子商务领域的贯彻落实,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的法制和政策环境。开展电子商务技术和管理的标准化建设,大力推进国家有关电子商务安全标准、交易标准、信息交换标准、资质标准和服务质量标准的应用。在没有可适用的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前提下,组织制定相关的地方标准。
(二十二)建立技术支撑及服务体系。积极引进、消化和吸收国外先进适用的电子商务应用技术,鼓励技术创新,加快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电子商务硬件和软件产业化进程,提高电子商务平台软件、应用软件、终端设备等关键产品的自主开发能力和装备能力。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工程技术研究、装备研发、成果转化、教育培训、咨询服务、工程监理、网络仲裁、网络公证等服务机构。逐步建立我省电子商务投资、评审、监理及验收机制,推动我省电子商务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十三)重视和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省电子商务协会、省互联网协会、省物流协会、省通信学会、省计算机学会等社团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提供政策指导和信息技术咨询等服务,开展电子商务学术交流,帮助电子商务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建立全省电子商务专家库,发挥专家作用。
(二十四)加强宣传教育及人才培训。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电子商务的宣传和知识普及力度,宣传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提高企业和公民对电子商务的应用意识、信用意识、信息安全意识,强化守法、诚信、自律观念。加强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加强与有关院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促进电子商务理论研究,搞好学科体系建设。积极推动高等院校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相关学科建设,完善电子商务人才服务机制,引导高校电子商务专业学生向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及民营企业集聚,拓宽校企合作的渠道。多层次、多渠道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政府、企业等各行业人员应用电子商务的能力。鼓励社会各界有计划、多层次地对在职人员进行电子商务培训。积极向国内外引进我省急需的电子商务高级复合型人才,开展电子商务国内国际交流,扩大闽台电子商务合作交流,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建立健全专业化电子商务管理人才队伍。
(二十五)维护电子商务的正常秩序。积极研究、探索监督管理电子商务活动的有效模式、方法和手段,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电子商务的监管。规范电子商务信息传播行为,规范电子商务信息发布内容、传播方式,维护交易信息安全,保障信息的有效传播,规范电子商务合同文本,查处利用网络不平等格式条款侵权行为,打击电子商务领域的欺诈行为,优化网络交易环境。规范电子商务交易行为,规范用户注册和会员发展、网上促销、电子签约、网上拍卖经营、售后服务行为,促进网络市场和谐有序。规范电子支付行为,规范交易方之间的电子支付和第三方电子支付服务行为,防范电子支付金融风险,保障资金流动安全。规范电子商务商品配送行为,提高商品配送能力,健全物流支撑体系。建立完善工商、公安、通信管理、金融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联动机制,结合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打击电子商务领域危害国家安全、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查处利用因特网进行赌博、商业欺诈、非法广告等行为,为电子商务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省经贸委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信息产业厅 省科技厅 省外经贸厅
省公安厅 省教育厅 省交通厅
省通信管理局 省工商局 省质监局
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 省国家密码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
二OO八年四月八日
摘自: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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