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制培中心便字2003[09]号通知有关“申报国家制造业信息化培训认证教师”(以下简称“认证教师”) 的安排,国家制造业信息化培训中心对福建区有关单位人员申报“认证教师”的材料进行了认真严格的资质审查和评价比较,核定以下2位福建区同志获得首批“国家制造业信息化培训认证教师”资格,现予以公布。
“认证教师”是国家制造业信息化培训中心认可的教师资格,获得者将有权利在国家制造业信息化培训中心及其授权业务中心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有关课程的讲授以及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
首批国家制造业信息化培训认证教师(福建区)名单
附件:首批国家制造业信息化培训认证教师名单
福建省生产力促进中心中
2003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