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科学地评价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加强制造业信息化的统计工作,决定在全国实施制造业信息化工程的省(区、市)和重点城市开展2003年制造业信息化指数的相关调查工作。现将制造业信息化指数调查表发给你们,请各地科技厅(委、局)安排专人认真做好有关组织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各省(区、市)科技厅(委)负责对本地区的制造业信息化调查表数据进行汇总。 2、填报对象:实施制造业信息化工程的省(区、市)和重点城市以及各地的试点企业、软件商和中介服务机构。
3、填表数据为2003年实施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工作的情况。 4、制造业信息化指数调查表可直接在www.mie.gov.cn网站下载。
5、各省(区、市)的制造业信息化指数调查表电子版务必于2004年6月30日前完成网上填报,网址:www.mie.gov.cn。
6、各省(区、市)的制造业信息化指数统计表由填报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本省(区、市)的组织部门,各省(区、市)请于2004年7月15日前将汇总的指数书面调查表寄至制造业信息化工程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
通信地址:北京首体南路二号制造业信息化工程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
邮 编:100044
联系人:李晓蓓 张江
电 话:010-88372336 88372170
附件:2003年制造业信息化指数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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